自2017年以來,全市開展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取得明顯成效,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得到進一步提升,涌現了一大批優秀的養老護理員。為引導社會輿論增強對養老服務工作的理解與認同,正面宣傳、表彰養老服務工作方面的先進典型事跡,決定在全市養老服務行業開展2020年度“最美養老護理員”評選活動,全市范圍共評選10名“最美養老護理員”。
評選范圍:宿遷市行政區域內,依法辦理許可或登記備案的機構(組織、企業)內從事養老護理服務工作的養老護理員。
評選條件:取得初級及以上養老護理員職業資格,在養老護理一線崗位工作滿3年以上,目前仍在一線崗位上工作的;工作認真,服務到位,熟知并嚴格遵守規章制度和工作規范,得到服務對象的廣泛認可,服務對象滿意度達90%以上;近3年內無投訴記錄,無服務差錯及安全責任事故發生;熱愛養老服務工作,對老年人富有愛心,默默奉獻,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素質和出色的工作實績;事跡感人長期從事養老護理服務工作的優先推薦。
評選步驟:
推薦自薦(5月25日-5月31日)。實行差額推薦。推薦人選由各縣(區)民政職能部門具體負責組織推薦,鼓自薦或社會推薦。
專家審核(6月1日-6月7日)。專家組根據評選條件,采取現場考察、服務對象測評、公開征求意見等方式,對推薦對象進行比較、評選、審核后,確定候選人名單。
領導小組審定(6月8日-6月10日):評選領導小組在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和征求各縣(區)意見的基礎上,確定最終入選名單。
公示表彰(6月11日—):評選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將評定結果在宿遷民政網、宿遷民政微信公眾號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對獲得“最美養老護理員”稱號的獲獎者進行表彰激勵。
本次評選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力求審核、評議、公示、表彰等各個環節都在陽光下進行,接受社會、媒體和群眾監督,確保評選結果的客觀公正、真實可信。各縣(區)民政職能部門負責轄區內推薦、自薦工作。被推薦對象認真填寫《宿遷市“最美養老護理員”推薦表》一式三份,經所在縣(區)民政職能部門審核同意蓋章后,報送市民政局。評選結束后,將在宿遷主流媒體廣泛宣傳“最美養老護理員”先進事跡,組織全市養老系統向先進模范人物學習,進一步弘揚“尊老、愛老、敬老、助老”的傳統美德,推動我市養老服務業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