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人大開展《廣告條例》立法后現場評估工作
2021年12月28日08:15 來源:宿遷市城市管理局
為全面了解掌握《宿遷市戶外廣告設施和店招標牌管理條例》(以下簡稱《廣告條例》)的執行情況和實際效果,12月23日下午,市人大組織開展了《廣告條例》立法后現場評估調研工作。市城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同法,市局各相關處室、單位負責人,各區城管局基層執法人員及服務對象代表參加了現場調研評估和座談交流。
評估組一行實地調研走訪了市區金鷹廣場美食坊特色店招標牌街區,黌學街、迎薰巷、迎東巷、文曲巷、彤華巷“一街四巷”公共空間治理成果,黃浦江路(城東農貿市場西門)店招標牌設置情況和市區高立柱廣告整治及新型廣告設施建設情況,并主持召開《廣告條例》實施情況座談會,聽取市城管局和人大代表、基層執法人員及服務對象代表意見或建議。
評估組一致認為,《廣告條例》自2018年1月1日實施以來,對規范我市各級政府部門科學、規范管理戶外廣告設施和店招店牌設置行為,美化市容市貌,促進廣告行業有序發展,維護公共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實施效果總體滿意,我市特別是中心城區的戶外廣告設施設置井然有序、特色鮮明、安全可靠,極大地改善了主城區市容市貌,得到了廣大市民的普遍好評。
下一步,評估組將緊密結合本次調研走訪收集到的意見或建議和根據城市規劃建設管理需要,適時提出修改《廣告條例》的建議,著重解決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國務院、省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不一致的問題,進一步修改完善相關法律條文、涉及單位部門名稱和信用運用等問題,為我市的戶外廣告設施管理和執法提供堅實的法律依據和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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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杜亞男/二審:湯娟/終審:馮波
作者: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