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減輕疫情期間企業負擔,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和措施落實,宿遷市財政多舉措保障職工人身安全和職業健康。
繼續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根據省相關規定,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在24個月以上的地區,在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間可階段性降低保險費率,宿遷市沭陽縣、泗洪縣繳費費率按規定下調50%。
階段性減免工傷保險費。2020年2月至6月,減半征收大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2020年2月至12月,免征中小微企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按單位參保的個體工商戶雇主繳費部分。截至8月底,全市減免工傷保險費0.49億元。
進一步加強工傷預防工作。會同宿遷市人社、公安等部門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工傷預防工作的實施辦法》,深入推進工傷預防宣傳培訓,持續加強工傷預防綜合治理。2020年市區預算安排工傷預防費25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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